溫州村民私伐國家瀕危植物 換來4年刑罰

2010-10-27 17:45:38         來源:中國新聞網(wǎng)     瀏覽次數(shù):
    永嘉一村民傅某非法采伐國家重點保護植物紅豆杉六棵,日前被浙江永嘉法院合議庭當庭以非法采伐國家重點保護植物罪判處有期徒刑四年,并處罰金人民幣4000元。

  經(jīng)法院審理查明,2009年12月下旬,傅某伙同他人到永嘉縣鶴盛鄉(xiāng)羅川村嶺上自然村一村民處購買紅豆杉六株,后于同月29日雇傭工人對生長在該村灣里山場的野生紅豆杉實施采挖,在準備運走時被當?shù)卣l(fā)現(xiàn)。

  經(jīng)鑒定,被采挖的六株紅豆杉為南方紅豆杉,系國家一級珍稀瀕危保護植物。

  法院認為傅某違反國家規(guī)定,非法采伐國家一級保護植物南方紅豆杉,情節(jié)嚴重,其行為已構成非法采伐國家重點保護植物罪。

  得知宣判結果后,傅某深表后悔,雖然知道紅豆杉不能砍伐,但為了賺錢他并未細想,為了這六株紅豆杉換來的將是四年的有期徒刑。

編輯:符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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