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諧的花園城市——堪培拉

2011-03-23 14:07:27         來源:《園林》雜志     瀏覽次數:

      堪培拉花園城市的雛形來自1817年由著名的空想社會主義者羅伯特·歐文(RobertOwen1771~1858)率先提出的“新協和村”(VillageofHarmony)。隨即而來的工業(yè)化浪潮在給經濟帶來跳躍式大發(fā)展的同時,城市惡性膨脹,自然遭受到前所未有毀壞,英國著名的社會活動家艾比尼澤·霍華德(EbenezerHoward1830~1928)于1898年針對性地提出了“花園城市”的理論,宗旨是使城市既有活力與效能,又有潔凈美麗的景色。他設計的“花園城市”的模式圖是一個由核心、六條放射線和幾個圈層組合的放射狀同心圓結構,每個圈層由中心向外分別是:綠地、市政設施、商業(yè)服務區(qū)、居住區(qū)和外圍綠化帶,然后在一定的距離外配置工業(yè)區(qū)。整個城區(qū)占地面積為2400公頃,被綠帶網分割成6個城市單元,每個單元都有一定的人口容量限制。新增人口再沿著放射線在母城外面新設衛(wèi)星城?;艋禄▓@城市是人類對城市模式的美好理想,而澳大利亞首都堪培拉(Canberra)把“花園城市”的理想變成了現實。

  根據霍華德的理論,第一、第二個花園城市分別在英國的萊奇華斯(Letchworth)與韋林(Welwyn)進行了建造,但并不十分成功。而堪培拉是最接近霍華德理論的花園城市,她位于澳洲東南部的新南威爾士州內,距悉尼約320公里。南北長80公里,寬30公里,總面積為2432平方公里,海拔550米,人口約30萬。1788年澳大利亞建國以后,墨爾本曾作為國家的首都,而悉尼則是全國最大的城市和商業(yè)中心,建都于墨爾本還是悉尼,成為長期爭議的焦點。1901年,澳大利亞殖民者決定成立聯邦政府,當時的這兩個主要州府城市悉尼和墨爾本的議員為了在聯邦中的地位爭執(zhí)不下,后經國會討論,于1903年提出一個折衷方案:在悉尼和墨爾本兩個城市之間的藍山腳下新建國都。在1913年3月12日,城市被正式命名為“堪培拉”;名字來源于當地土著語。

  澳洲政府在全世界范圍內征集新都設計方案,1912年,在137個方案中,年僅36歲的美國建筑師沃爾特·貝理·格里芬(Walter·BurleyGriffin,1876-1937)的“花園城市”方案脫穎而出,榮獲一等獎。格里芬是伊利諾斯州大學建筑學學士,曾經與美國著名的建筑師賴特(FrankLloydWright1869~1959)同事。但賴特輕視格里芬,格里芬與之關系破裂。后來他接受著名風景師西蒙德斯(O.C.Simonds)的建議,開始注意在設計中更加突出園林景觀,這也是后來他的方案能被選中的重要原因。在格里芬的設計方案中,他大膽地提出了建造了一座和自然融洽的城市構思:整個堪培拉市以國會山為中心,建造放射型的城市街道,每一街道指向組成澳大利亞的所有州區(qū),高聳的國會大廈象征權力中心,又代表全國的心臟。這一設計贏得了澳大利亞舉國一致的贊許,并獲得了聯合國城市設計金獎。整個首都建設工程歷時長久,1927年才舉行開工典禮,而1929年的經濟危機和第二次世界大戰(zhàn)又延緩了建設速度,國會大廈前的中心湖到1963年才建好,而新國會大廈直到1988年才建成,澳洲人為紀念格里芬的貢獻,以他命名了這個人工湖。堪培拉的建設者還有一點高明之處是他們善于預見城市發(fā)展中可能出現的新問題,比如,他們?yōu)榱丝刂剖袇^(qū)規(guī)模,根據霍華德的規(guī)劃理論,新建了4個衛(wèi)星城市。同時,根據城市人口、年齡的發(fā)展變化統(tǒng)計出每年達到婚育年齡人數、兒童入托數、需要進養(yǎng)老院人數,從而確定要蓋多少住宅、托兒所和養(yǎng)老院,真正做到了有序規(guī)劃。

  通過堪培拉地圖,很容易就找到霍華德花園城市的元素:核心、放射線、同心圓、扇區(qū)等。整個城市以首都山上山峰為圓心,15公里為半徑,從北向東往南順時針方向的環(huán)城路為一個半圓弧線,再以南北兩條寬闊的國道聯邦大街(CommonwealthAvenue)與國王大街(KingsAvenue)為邊,構成一個扇形。扇形內有寬而直的市道使扇形區(qū)分成若干塊幾何圖案,這每塊圖案便是整齊的街區(qū)。街區(qū)內又有許多的道路縱橫交錯,最窄的小巷也為雙車道,車輛可以開到每家門口。格里芬湖(GriffinLake)位于堪培拉的市中心,像一條天藍色的絲巾圍在堪培拉的頸項上,把堪培拉分成南北兩半,而橫跨南北的聯邦橋和國王橋又把這兩半緊扣一起。以湖為界,南邊是政府的機關區(qū),北邊為商貿市場區(qū),東邊系科教文衛(wèi)區(qū),西邊乃居民住宅區(qū),這種布局既協調合理,又方便舒適,做到了形式美與功能全的有機統(tǒng)一。

  格里芬利用堪培拉的地形,把城市建設和園林建設融為一體,在設計城市時對山水與視線的把握與中國傳統(tǒng)園林的布局頗有異曲同工之妙。在中國古典園林里,皇家園林講究中軸對稱與主體升高,私家園林則通常是以水池為中心環(huán)繞布置建筑,同時注意借景與對景。格里芬以首都山、黑山、城市山、安斯利山為最高點來布局整個城市且互為借景。其中最華美壯觀的一條軸線的首都山與安斯利山之間,順序排列了新議會大廈、舊議會大廈、金斯公園、戰(zhàn)爭紀念館等標志性建筑,氣勢恢弘。因城市中無大型湖泊,1964年截取莫朗格洛河(Molonglo),人工建造了格里芬湖,湖岸周長35公里,面積704公頃,形態(tài)自然,看上去渾然天成。湖是全市的布局中心坐標,她為堪培拉優(yōu)美的環(huán)境奠定了基礎,使山與城市生動起來,一些重要的公共建筑均繞湖而建,其中包括國立圖書館、澳大利亞國立美術館、最高法院、首都展覽館、國立大學、澳洲科學院等,它們像珍珠散落在青山綠水間。湖岸的聯邦公園(CommonwealthPark)建有庫克船長紀念噴泉(CaptainCookMemorialWaterJet),它從湖底噴出的水柱有140米之高。

  堪培拉特別重視大面積造林,建市70年來,人工種植并成活的樹木達1200多萬株。但其中也存在樹種單調的問題,由于約80%的樹木均為樹葉含油量高的桉樹,極易引發(fā)森林大火,今年1月份的森林大火差點毀掉堪培拉。

  堪培拉人對樹木情有獨鐘,每人每天花大量的時間用在種樹栽花上,不少人達到專業(yè)水準,他們認為,這是一種娛樂,并非額外負擔。這里的居民住宅幾乎都是前有庭院后有園地的別墅式獨立平房或二層小樓。政府又規(guī)定任何房屋不得有圍墻,新住宅由政府贈送本地樹苗,就是各國駐澳的使館也要按章辦事,違者必受重罰。于是家家戶戶在門前種植各類花灌木作為象征性的圍籬,在前庭后園里布滿奇花異草。每座住宅便都成了一個小小的花園,無數的小小花園和市區(qū)內星羅棋布的大中公園(堪培拉市區(qū)內大中小公園面積占全市總面積的20%),匯成了一個全市大花園。公園內、街道上林木濃蔭蔽日,袋鼠、鴯鹋等奇禽異獸旁若無人地嬉戲,匯成了一座既有現代城市功能又有古樸田園風光的“花園之都”。市內還興建一個近4千畝的大型植物園,連同建市時有意留下來的大片天然森林,綠化地帶占全市總面積的近60%。人均占有綠地70平方米。比世界著名風光城市日內瓦還高出2倍,僅比波蘭首都華沙少8平方米,居世界第二位。站在安斯利山俯視全城,滿眼皆綠,建筑掩映在森林與湖泊之中,絲毫沒有人們習慣中首都的形象,更像一座森林公園。

  在堪培拉建城70年后的今天,人們越發(fā)感到霍華德理論與格里芬設計方案的可貴,因為當今世界城市環(huán)境污染嚴重,而堪培拉的設計者和建設者在百年前就能預見到這個問題,并在設計方案上進行大膽的創(chuàng)新。而更值得欽佩的是澳大利亞的法治:從城市規(guī)劃的征集制訂到城市建設的具體實施,其間經歷了近一百個年頭,政黨的更迭,人事的變遷,特別是戰(zhàn)爭的侵擾,都沒有影響規(guī)劃的嚴肅執(zhí)行。如果沒有嚴格意義上的法治保證,堪培拉,這個花園城市由規(guī)劃成為現實是完全不可能的。
 

編輯:glor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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