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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清遠市江濱公園東擴、清遠大道綠化改造等工程招標
[日期:2010-09-14]  來源:  作者:   發(fā)表評論(0)打印



 
項目編號:
招標類型: 工程招標
地 區(qū): 廣東
工程名稱: 廣東清遠市江濱公園東擴(索菲特—丁香花園段)工程、清遠大道綠化改造工程、鳳翔大道綠化改造工程施工
招標單位: 清遠市綠化亮化工程指揮部
代理單位: 廣州建筑工程監(jiān)理有限公司
投資規(guī)模: 0.000萬元
建筑面積: 0.000平方米
工程簡介:
1.1 本招標人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21號)、國家計委第4號令《招標公告發(fā)布暫行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guī)對招標公告所列項目進行公開招標,招標工作嚴格按國家和省市政府的有關法律、法規(guī)及相關規(guī)定進行。
1.2 招標人,工程名稱,工程建設地點等相關情況均詳見本項目資格預審公告。
1.3自資格預審申請文件遞交之日起計,投標申請人在資格預審申請文件中載明的所有承諾性意思表示的有效期應不少于 120 天,在原有效期滿之前,如果出現(xiàn)特殊情況,招標人可向投標申請人提出延長有效期的要求。這種要求和答復應在每一投標申請人與招標人之間以書面或傳真形式進行。投標申請人答復拒絕延長的,視為撤回資格預審申請文件。
1.4資格審查申請文件的編制
1.4.1投標申請人的資格審查申請文件封面應注明相應的工程名稱、及投標申請人的法人名稱,并加蓋公章.。
1.4.2投標申請人報名時須提交的資料詳見附件一《投標申請人報名提交資料一覽表》,份數(shù)為一式 貳 份,壹 份正本 壹 份副本,若正本與副本有不一致,以正本為準。
1.4.3投標申請人應承擔其資格審查申請文件編制與遞交所涉及的一切費用,在任何情況下招標人對上述費用均不負任何責任。資格審查申請文件必須按要求提供有關證明資料和要求內(nèi)容,并裝訂成冊,編制流水頁碼,所有資料封面須加蓋公章及法人代表人或授權人的簽章,否則無效。
1.5資格審查申請文件的遞交和接受
1.5.1投標申請人應按照招標公告載明的報名時間和地點遞交資格審查申請文件,在該時間期限和同一地點,可對已提交的資格審查申請文件進行補充。
1.5.2投標申請人應自備密封袋和《投標申請人報名提交資料一覽表》一式兩份!锻稑松暾埲藞竺峤毁Y料一覽表》要求原件備查的資料,其原件應在報名時攜帶至報名地點由招標人或招標代理機構工作人員審核,且在招標活動結束前,應招標監(jiān)督機構或招標人要求,其原件應當能夠在五日內(nèi)再次提交審核。
1.5.3投標申請人因特殊原因無法提供資格審查資料原件的,應書面說明原因并提供證明材料,由資格審查委員會依法認定投標申請人提交的證明材料是否具有原件的證明效力。如出現(xiàn)該情況,招標人或招標代理機構工作人員應在《投標申請人報名提交資料一覽表》中的“審核情況”欄填寫“附有說明”。
1.5.4招標人或者招標代理機構在報名窗口按照《投標申請人報名提交資料一覽表》中資料目錄對投標申請人提交的資料及其原件進行簽收或核對。
1.5.5《投標申請人報名提交資料一覽表》由招標人或招標代理機構人員和投標申請人雙方共同簽署,該表所記錄的內(nèi)容如需修改,須經(jīng)雙方共同簽署確認。資料簽收或核對結果須用中文文字表述,不得用簡單符號表述(如“√”或“×”)!锻稑松暾埲藞竺峤毁Y料一覽表》一份作為報名資料首頁,連同其他資格審查資料在投標單位代表監(jiān)督下當場進行密封,另一份交由投標申請人。
1.5.6招標人或招標代理機構工作人員將接收投標申請人按時遞交的資格審查申請資料,不得在報名窗口進行任何形式的實質(zhì)性資格審查工作,不得以投標人提供的資格審查申請資料未提供原件核對、資料不完整等理由拒絕其報名。
1.5.7逾期送達的資格審查申請文件將被拒絕。
1.5.8招標人或招標代理機構工作人員接收投標申請人遞交的資格審查申請資料,并不意味著其資格審查合格。資格審查應由招標人組建的資格審查委員會負責。
1.6資格審查結果的公示
1.6.1資格審查結果將在清遠市建設工程交易中心公示。公示期間,投標人可以就投標報名和資格審查中任何不公正行為及違法行為向招標監(jiān)督機構署名檢舉和投訴。
1.6.2所有獲得投標資格的正式投標人,將獲得招標人發(fā)出的投標邀請書。收到邀請書后,投標人應在24小時內(nèi)書面或傳真,向招標人確認同意參加投標或放棄投標。
2.1總則
2.1.1資格審查堅持“公開、公正、公平、客觀、準確”的評審原則,按照招標公告和本資格審查文件規(guī)定的程序,選定具有良好能力的投標申請人參加投標。
2.1.2資格審查將按照申請人提交的資格審查申請資料,認定申請人是否符合投標人資格審查合格條件,未按照《投標申請人報名提交資料一覽表》要求提交資料和原件的申請人,不符合資格審查合格條件的申請人,將不能通過資格審查。
2.1.3資格審查委員會對投標申請人遞交的資格審查申請資料的原件核對情況有疑問或資料復印件模糊無法辨認的,可以書面要求重新遞交原件復核,投標人應按時提交原件,否則視為未提交原件。
2.1.4在審查過程中,資格審查委員會可以書面形式,公開要求所有申請人對所提交的資格預審申請文件中不明確的內(nèi)容進行必要的澄清或說明。申請人的澄清或說明應采用書面形式,并不得改變資格預審申請文件的實質(zhì)性內(nèi)容。申請人的澄清和說明內(nèi)容屬于資格預審申請文件的組成部分。整個澄清和說明的過程不得存在排斥潛在投標人的現(xiàn)象。
2.1.5《投標申請人報名提交資料一覽表》中沒有要求提交的資料不作為資審不合格的依據(jù)。
2.1.6經(jīng)資格審查合格的投標申請人確定為正式投標人。
2.1.7拒絕掛靠單位參加投標,一旦發(fā)現(xiàn)即取消其投標或中標資格,沒收其投標保證金,并上報有關建設主管部門處理,將掛靠情況及處理結果向社會公布。
2.1.8投標報名單位必須確保所提供的資料的真實性。如被查實提供虛假的證明材料,經(jīng)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招標監(jiān)督管理機構、或招標人及其組織的資格審查委員會確認后,將取消該投標報名單位在其本項目的投標資格,沒收其投標保證金,同時上報上級主管部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招標監(jiān)督管理機構將對該投標報名單位給予行政處罰并通報。
2.1.9特別聲明:資審合格后,投標人的資格發(fā)生變化而不滿足投標人合格條件,在發(fā)出中標通知書前,資格問題仍未解決的,招標人將取消其中標資格。
2.1.10資格審查時,
報名條件:
3.1投標人均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fā)的有效的法人營業(yè)執(zhí)照,按國家法律經(jīng)營;
3.2投標人均持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fā)有效的企業(yè)資質(zhì)證書及安全生產(chǎn)許可證;
3.3投標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以下資質(zhì):
城市園林綠化貳級或以上資質(zhì);
②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或以上資質(zhì);
3.4投標人擬派擔任本工程項目負責人應為市政公用工程專業(yè)貳級(或以上)注冊建造師,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產(chǎn)考核合格證(B證),須提供建造師資格證及注冊建造證或建造師臨時執(zhí)業(yè)證書、安全生產(chǎn)考核合格證、職稱證、第二代身份證、畢業(yè)證、在該單位的近六個月社保證明材料。報名時選用的項目經(jīng)理直至招標完成過程中不得換人,工程竣工前非業(yè)主要求不得更換。
3.5配備擬擔任本工程所需的技術負責人,本科或以上學歷,市政相關專業(yè),中級或以上職稱,8年或以上的工作經(jīng)驗,須提供職稱證、第二代身份證、在該單位的近六個月的社保證明、畢業(yè)證等材料。
3.6必須配備滿足辦理施工許可證的要求并同時滿足正常施工需要的市政工程師或路橋工程師1名、園林綠化工程師1名、給排水工程師1名、主辦施工員4名、質(zhì)檢員3名、(專職)安全員3名、資料員1名、造價員1名,所有人員須為本單位的正式職工,須提供上崗資格證(市政公用工程師或路橋工程師、園林綠化工程師及給排水專業(yè)工程師除外)、職稱證、畢業(yè)證、在該單位的近六個月的社保證明、第二代身份證等相關證明材料(市政工程師或路橋工程師、園林綠化工程師及給排水工程師必須具備有中級或以上職稱)。
3.7投標人及擬擔任本工程項目負責人(建造師)必須在清遠市住建局完成年度備案及在清遠市城市綜合管理局登記(清遠市以外企業(yè));
3.8企業(yè)的財務狀況良好(沒有資不抵債的和偷漏稅情況),須提供2008~2009年度經(jīng)有資格的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審計報告等完整的相關證明及提供2008年度~2009年度完稅證明;
3.9投標人沒有處于被責令停業(yè)的狀態(tài);
3.10投標人沒有在廣東處于被省和本市管轄區(qū)內(nèi)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取消投標資格的處罰期內(nèi);
3.11投標人自投標報名截止時間2010年9月17日前2年內(nèi)投標人沒有因發(fā)生重大質(zhì)量安全事故或違規(guī)行為被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取消投標資格或暫停投標資格的;
3.12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必須持本人第二代身份證到報名現(xiàn)場參加報名;擬派本項目的項目負責人也必須持本人第二代身份證、建造師證到報名現(xiàn)場參加報名。
3.13關于聯(lián)合體投標:本項目不允許聯(lián)合體投標;
報名期限: 2010-9-13|2010-9-17
聯(lián) 系 人:
聯(lián)系電話:
聯(lián)系傳真:
聯(lián)系地址:
備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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